关于开展企业文化师资格鉴定培训的通知
各市企联、会员单位和有关企业: 根据劳社部函[2008]9号文件和鲁劳社函[2008]96号文件有关规定,山东省企业联合会决定2008年下半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企业文化师(国家二级)、助理企业文化师(国家三级)的资格鉴定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报考助理企业文化师(国家三级)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6 年以上。 2、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毕业证书。 3、具有本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4、具有非本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1 年以上。 5、具有非本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经本职业助理企业文化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报考企业文化师(国家二级)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13 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5 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4 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5 年以上。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4 年以上。 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3 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2 年以上。 二、申报程序 申请报名的单位或个人填写《企业文化师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培训班报名表》,加盖公章,同汇款单复印件一并报送省企联咨询中心。我中心接到报名表和汇款单复印件后将向申报人员寄发《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企业文化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等资料。 三、组织培训 1、采用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指定的全国统一的企业文化师培训专用教材。教师面授培训与后期辅导相结合。 2、培训时间2008年10月10—12日,培训地点及后期辅导事宜另行通知。 3、收费标准:企业文化师价格2500元/人,助理企业文化师价格2000元/人,包括培训费、报名费、教材费、鉴定费等。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四、鉴定方式 学员经培训后,参加全省(全国)统一考试。考试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考核。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考核均采用百分制笔试方式,60分以上合格。鉴定合格者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相应等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统一编号、登记管理、网上查询、全国通用。 五、报名联系方式 电 话:0531-85698825、85698020 传 真: 0531-85698825、85698827 联 系 人:刘浩 13608932023 张璐 13953165421 地 址:济南二环东路5746号山航大厦8层 邮 编:250014 E-Mail: sdqlzxb123@163.com 网 址:山东省企业联合会网站 www.sd-ec.org.cn/ 山东省企业文化年会官方网站www.sdecm.org/
附件:《企业文化师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培训报名表》
山东省企业联合会 二OO八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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